壁画保护研究院(壁画艺术博物馆)组织架构

2020-08-11 11:39 来源:
  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省永乐宫壁画艺术博物馆)为公益一类副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8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其中,院长(馆长)1名(副处级)、副院长(副馆长)2名(正科级),同时内设机构副科级职数7名。
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省永乐宫壁画艺术博物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物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永乐宫壁画的日常监测、保护、研究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永乐宫文物建筑群的保护、研究、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开展壁画临摹教育基地建设和文物、艺术品陈列展览及对外学术交流合作。
  (五)完成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省永乐宫壁画艺术博物馆)设立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职数1名
  负责全院的日常事务、文书管理、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同时兼负党建和群团等工作。
  (二)壁画文物保护研究室: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职数1名
  负责壁画、古建筑监测、保护、研究和管理工作;协助实施壁画的修复、加固工作;负责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负责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和监测数据的处理工作;负责和国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承担相关科研项目,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工作。
  (三)工程园林科: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职数1名
  负责古建筑日常维护保养、园林规划建设及环境美化,协助实施大型文物保护工程;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协助办理工程立项、评审、招投标、预决算等。
  (四)安全保卫科: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职数1名
  负责永乐宫壁画等文物的安全保卫、技术防范、和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技防、消防工程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负责旅游景区秩序的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五)陈列展览部(挂永乐宫壁画艺术博物馆牌子):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名,职数1名
  负责永乐宫道教历史文物、永乐宫搬迁文物陈列展览的设计、制作、布展、及文史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承担引进展览、对外展览的协调组织工作;承担壁画临摹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开展和陈列展览相关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六)公众服务部: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职数1名
  负责景区的外宣推介、游客接待、讲解引导及参观秩序的维护工作;负责接待、处理景区内的游客投诉事宜。
  (七)文化旅游发展部: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职数1名
  负责永乐宫景区文化旅游经营、产品开发、和招商引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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