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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永乐宫壁画艺术博物馆中长期发展规划文本 (2018年-2035年)

2021-05-10 17:16 来源:网络

在文物工作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下,坚持保证安全性、保存真实性、保护完整性、保持延续性的原则,完整保存并延续永乐宫文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全部历史信息科学、系统、有效地进行永乐宫文物保护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力度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展示,提升展示质量和水平。

一、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永乐宫的全部历史信息及价值。

保护目标:在本体保护、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妥善保护现有文物及其附属文物。

整治目标:整治改善宫内环境,对周边环境提出控制要求,为今后的管理、保护、展示和发展营造条件。

展示目标:提升展示水平,全面、深刻揭示永乐宫的文化价值,使其成为最佳道教文化旅游地。

管理目标:构建满足遗产保护和利用需求的管理系统,使机构建设与管理运行满足保护管理需求。

二、文物保护规划

第四十九条保护对象保护措施

1、文物建筑保护措施

加强对龙虎殿、三清殿、纯阳殿和重阳殿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并启动对各建筑结构稳定性的监测,定期对监测技术手段、效果进行评估,保证监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对宫门实施修缮,需编制文物保护工程专项修缮设计方案,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清理鸟窝、鸟粪,减小鸟粪中的尿酸和铵盐对建筑的腐蚀。为元代建筑加设防鸟害措施,杜绝鸟类对文物建筑造成进一步破坏。

采用三维激光扫描对彩画和泥塑进行数字化扫描,获取彩画变化和损坏程度信息。为防止对彩画和泥塑造成损伤,扫描应采用冷光源和无损伤扫描技术。

编制《永乐宫彩画保护修复方案(含泥塑)》,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2、建筑遗址保护措施

维持现状,做好展示。

3、壁画保护措施

科学构建永乐宫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实现永乐宫壁画动态监测和信息化管理。

根据永乐宫壁画的主要病害类型、残损情况、赋存环境特点等,制定监测指标,设定监测点位置和数据采集频率,确保监测成果科学、准确、客观,为保护措施的制定奠定基础。

完成壁画数字化信息采集,改进采集方法,提高技术标准,增加采集内容,特别对壁画材质、底色、颜料、病害、工艺、技法、修葺等要素的采集,构建永乐宫壁画全信息数据库。

编制《永乐宫壁画保护修复方案》,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依据批复方案进行壁画修复工作。

控制各种自然因素对壁画的影响,保持各殿温湿度的相对稳定,保持殿内通风,做好紫外光防避工作。

4、石刻保护措施

对现存所有碑碣进行拓片拓制,整理碑碣文字,留存建档。

对碑廊内碑碣进行现状保护;为《大朝重建大纯阳万寿宫之碑》和《重修万寿宫无极殿碑铭》搭建保护罩,防止自然风雨的进一步侵蚀。

石狮现状保护。

5、附属文物保护措施

清除悬塑表面灰尘污染,采用原工艺、原材料对肢体断裂进行加固、补塑修复,谨慎选用现代修复材料。修复应依据原造型,在未取得原造型资料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复原性修复。

题记现状保护。高清晰度拍摄,整理题记文字,留存建档。

匾额现状保护。高清晰度拍摄,留存建档。

第五十条关联文物保护措施

建议编制《古魏城遗址保护规划》,在维护其真实性、完整性的前提下,以系统考古、学术研究成果为依据,对古魏城遗址进行保护、展示和利用。

建议编制《古魏城遗址保护修缮设计方案》,以城墙的保护加固为研究对象,对现存病害进行认真调查,制定相应的维修保护措施。保护规划和修缮设计方案均需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对宫内古魏城遗址的两段南城墙遗址进行现状保护,不得复建。对影响城墙夯土层的柏树予以移除,移除后种植草皮。对遗址进行标识,竖立保护标志,做好展示利用。

第五十一条其他历史遗存保护措施

1、吕公祠保护措施

对吕公祠内建筑结构可靠性评估为Ⅱ类的建筑实施现状整修,Ⅲ类建筑实施重点修复。修缮设计应申请立项,立项同意后编制修缮设计方案,依法履行报批手续,批复后实施。

出于展示利用之需,于吕公祠前复建逍遥楼(戏台),限高一层,宽三间,双坡硬山顶,仿清代建筑风格。

2、三仙坟保护措施

现状保护,做好保养维护工作。

3、玄帝庙保护措施

对玄帝庙实施现状整修。编制玄帝庙维修方案(含壁画保护),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做好祭祀引导、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

4、石牌坊保护措施

对石牌坊进行测绘、拍照,留存资料。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第五十二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加强对吕洞宾历史传说的整理和研究,保护好与传说相关联的载体,保护和传承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弥

补成文历史的不足,揭示其中被忽视和淡化的细节。

科学合理策划“两节一会”,上巳节民俗文化节以体现传统节日风俗和地方风俗活动为特色;九九重阳节以书画艺术交流活动为核心;吕祖庙会以弘扬吕祖广行仁爱、周穷救急、济世度人精神为宗旨,形成永乐宫“两节一会”的品牌效应,传承传统文化。

三、环境治理保护规划

第五十三条治理范围

永乐宫保护范围及其周边环境。

第五十四条治理对策

保护范围内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报批程序,保护永乐宫环境的完整性。

地面铺装针对残损地面和铺装材质不协调的地面,以避免过度铺装。

周边绿地突出自然郊野风格,避免明显人造痕迹。

监测和评估自然灾害对文物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时调整各种灾害的应对措施。

在满足永乐宫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周边环境指标与芮城县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五十五条历史格局保护措施

维护宫殿区的历史格局。在保持现有格局的基础上,对东区和西区残损建筑进行维修,根据管理、展示、利用可适当进行改造利用,但不得突破现有建筑的高度和规模,外观应采用灰色。

第五十六条宫内环境治理措施

1、宫墙治理措施

对外宫墙未抹泥皮的墙段进行整治,表面抹泥,外刷红土粉,使其与宫墙整体风貌统一。

封堵东墙上的南东侧门和北东侧门,在距离宫门前35米所对东围墙上重新辟门,作为工作人员和消防通道。改造东便门、东掖门、西掖门,满足消防通道要求的基础上,使其与永乐宫风貌协调。

取直西南角宫墙,使山门两侧宫墙对称。

2、地面铺装治理措施

对保存较好或有轻微残损的地面进行保养维护;对中度残损地面进行现状整修,补配缺失的青砖,填平下陷的地面;采用青砖、条石或石板对重度残损地面、水泥地面、沥青地面及混铺地面进行重新铺墁。

园林区路径的铺装以适应性和审美性为原则,精心设计铺装形式,呈现路径寻常、阶除脱俗的氛围,营造精美和谐的园林空间。

3、道路治理措施

对宫内主路、次路和步行小路进行清理、整治、改善。山门到宫门、西掖门至乾清门、东掖门至神秀门、环路全部采用条石铺装。

打通西掖门至环路西侧道路,路面条石铺砌。

4、非文物建筑治理措施

对宫墙内现有非文物建筑制定保养维护、现状整修、整治改造和拆除四种措施。

保养维护碑廊等6座建筑;现状整修王母殿等23座建筑;整治改造东苑等35座建筑,改造后的建筑不得突破现有规模,限高6米,宜采用坡屋顶样式,灰色外立面,不得使用釉面砖等现代建筑材料,不得破坏现有宫内景观风貌;拆除水井房等25座建筑以及其他临时房。

5、绿化植被治理措施

聘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永乐宫园林改造方案》,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营造具有北方道观特点的园林氛围,山门至宫门整合为“洞宾花园”,后花园、聚仙园整合为仙蜕园。整治改善宫内其他零星分布的园林,清理杂草,不留死角,加强植被养护工作。

第五十七条周边环境治理措施

1、建设环境整治措施

维持永乐宫北部的自然田园风貌。对宫前轴线道路两侧环境进行整治,但需避免过于旅游商业化。

按照《芮城县县城总体规划》,敬东木器厂所在地设为公共绿地,永乐宫文保所职工住宅楼设为生产防护绿地,结合总体规划的设施进度,对其进行搬迁。

对自来水公司内不协调建筑进行整治改善,使其与永乐宫风貌相协调。

芮城县民俗博物馆、永乐宫度假村维持现状;搬迁养老院。

结合永乐宫西南宫墙的取直,拆除生态食府。

2、聚落环境治理措施

聚落环境的治理地域均位于古魏城遗址保护区划,应首先满足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保护区划的统一管理要求。

未来古魏城遗址保护规划的环境治理措施,应统筹考虑永乐宫周边环境,提出如下建议:

保护聚落中有历史和文化的乡村建筑,作为村落历史发展的见证;对一般旧建筑根据环境的发展和居住的需求,在维持原有样式的前提下进行更新。

加强对新建建筑风貌的引导和控制,引导新建建筑继承当地传统建筑风貌,体现传统建筑的延续性。对不符合当地乡村景观风貌的环境进行逐步整治。

编制村庄规划,规划建设适应自然环境、具有显著地方特色的聚落环境。

3、人文环境保护措施

收集、整理古魏城遗址、广仁王庙、巷口寿圣寺砖塔、城隍庙的文献记录、已有考古成果、历史研究成果以及所有相关信息,并将四处文化遗产纳入永乐宫人文环境保护范畴,统筹考虑展示利用,形成良好的展示互动。

第五十八条土地性质调整

为保护永乐宫的完整性,加强对宫前建设行为的控制,同时与《芮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相衔接,将现行文物古迹用地向南进行一定扩展。

将自外宫墙北、东、西以内,南至永乐北路与沿山路交汇处的用地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

四、基础设施规划

第五十九条给排水

重新设计供水及排水管线,管线的铺设不得通过文物建筑基础,且在文物建筑台明之外。用水量设计应保障保护管理、展示利用、园林浇灌和游客接待所需。

实施雨污分流制度,完善雨水排放系统,特别完善宫殿区雨水排放系统,与芮城县城市排水管网相接。

第六十条供热设施

宫内引入市政供热设施,东、西两区铺设供热设施,供热管道与芮城县集中供热管道相接。

第六十一条电力通讯系统

编制保护范围内照明线路系统以及电力通信管线设计方案,所有管线全部采用埋地敷设,露明部分套管。

用电负荷应预留未来照明、监控、安防设施、展示利用等用电需求。

宫内电力系统来自芮城县供电系统,继续使用现有自备柴油机发电机组,做好保养维护工作。

保证固定电话通畅。

第六十二条道路及交通设施

外部车辆进入芮城县通过运风高速、侯风省道、临风省道和临陌省道进入县城。

内部交通以山门为主通道,宫内道路延续现有格局。

对西掖门后现有道路进行整治,满足消防通道要求。

对现有停车场进行生态改造,配置停车场设施,满足停车需求。

在停车场东北角建交通管理用房,高一层,双坡顶,灰色屋面。

北环路位于古魏城遗址现行保护范围内。未来,如果古魏城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对其保护区划进行调整,北环路仍位于其调整后的保护范围,北环路则不应再作为城市主干道,而应在古魏城遗址保护范围外重新规划建设城市主干道。

现有道路两边的建设应按照古魏城遗址现行保护区划的管理要求进行控制。

第六十三条环卫设施

拆除纯阳殿东侧厕所,对其他现有公共厕所进行改造,做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管理有效。

于停车场交通管理用房旁建公厕,高一层,双坡顶,灰色屋面。

增加宫内垃圾箱数量,外观造型简洁并与宫内环境风貌相协调,卫生、耐用、容量适当。宫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五、综合防灾规划

第六十四条消防系统

对消防自备井进行加深改造。

按照《永乐宫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完成南部园林区消防管网的铺设。

进一步加强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和实施,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和消防演练。

保持消防用水的稳定、消防通讯的正常运行和消防通道的通畅。

与芮城县消防大队建立顺畅有效的联络机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更换。

宫殿区为重点消防区域,根据现存壁画材料的特殊性,制定相应消防预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管理人员应接受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并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第六十五条防雷系统

文物建筑参照《文物建筑防雷技术规范》中的第一类防雷文物建筑标准进行防护。

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适合永乐宫的防雷方案,统筹考虑建筑外部和内部防雷以及电力、通讯和电子设施的防雷,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防雷引线应尽量安装在不影响建筑物观赏和人身安全的位置。

用于永乐宫监测的各类设备应具备防雷能力,符合防雷要求,确保各建筑不受雷电威胁。

做好文物建筑防雷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六十六条安防系统

完善安防保卫组织和安防体系制度,加强全天候值班监控制度的贯彻实施。

维持现有安防系统,完善维护设施的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保养工作。

电子监视系统应与人员巡更相结合。

完善紧急情况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灾害和事故。

第六十七条监测系统规划

制定适合永乐宫的监测指标系统,对遗产实施动态监测,不断为文物保护提供决策依据,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建立关联指标监测制度,提高其监测水平,确保监测档案得到良好管理。

制定监测管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定期提交监测报告,定期对监测技术手段、效果和成果进行评估,保证监测的有效性和完全性。

对各种技术防控设备、设施、系统进行检测,保障正常运行。

实现对给排水、电力电信、火灾报警、巡更、视频监测系统的职能监测和应急联动监测,对宫内外各种

信息采集点进行远程监控监测,完成实时数据采集和数据标准化的导入和储存。

第六十八条自然灾害防治

与芮城县自然灾害监控系统建立合作,对可能出现的地震、暴雨等自然灾害进行监测、预报和评估。

制定永乐宫个性化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变性破坏的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防御各类自然灾害对文物的危害,最大程度地减轻损失。

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构建数据传输平台及终端。

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六、展示利用规划

第六十九条展示利用目标

中国元代道教建筑及壁画艺术圣地,集宫观建筑艺术、壁画艺术、道教文化为一体的核心旅游区。

第七十条展示利用原则

以满足文物保护为基本原则,充分展示永乐宫的历史文化内涵与价值,提供最大信息传递可能与观赏空间。

强化永乐宫作为道教全真道三大祖庭之一的功能。

结合协调文物保护、文化旅游等职能的多重要求,实现永乐宫展示与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提倡公众参与,注重遗产保护的普及教育。

第七十一条展示利用对策

1、优化展示体系

重点完善永乐宫展示体系,提高元代建筑及壁画的展示质量,补充与展示主题相关的展示内容,多角度、多层次阐释遗产的突出价值和文化内涵。

建立永乐宫数字展示中心,实现永乐宫壁画、彩画的数字化虚拟展示,使游客全方位体验永乐宫的建筑、壁画、彩画等艺术。

策划道教历史、文化、人物以及元代建筑和壁画等专题展览,特别加强对元代壁画的重点展示。

与芮城县及运城地区建立区域性旅游合作制度,实现遗产保护与旅游的和谐发展。

第七十二条展示主题

以道观建筑、壁画、彩画为展示主题,以吕祖文化为文化背景,展示道教文化的博大精深。

展示主题的外延表现与道教八仙和道教文化有关的信息。

第七十三条展示分区

全面策划功能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现有分区,形成空间独立、主题鲜明的功能区,强化分区管理要求。

宫内设六个区,分别为宫殿区、壁画研究教学和临摹实习区、道教文化展示区、办公区、数字展示中心区、园林区。

宫外设综合服务区。

第七十四条展示内容

宫殿区展示宏伟的元代建筑和精美的元代壁画。

道教文化展示区展示吕祖生平及其对道教文化的贡献;展示消灾解厄行泰运,修性养命保健康的吕祖信仰。

园林区展示永乐宫道教园林的环境之清幽和池花之美姿,观赏池馆清幽、花木繁茂、名木荟萃、佳卉争艳的园林风范。

第七十五条展示方式

文物本体实物原状展示与文物信息资料阐释相结合的展示利用方式。有关历史背景、价值诠释以及遗产保护、管理和研究等文物信息资料,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陈列方式。

引进高科技数字化展示手段,提供永乐宫全方位信息。

根据永乐宫相关文化研究成果,分层次、分阶段动态调整展示系统设计。

贯穿关联文物古魏城遗址的展示。

第七十六条展示路线

主流线:游客服务中心→宫前园林区→古魏城遗址→宫门→龙虎殿→三清殿→纯阳殿→重阳殿。

辅助流线:二条,一条为吕公祠→王母殿→仙蜕园;另一条为石牌坊→壁画艺术博物馆→财神庙→仙蜕园。

游憩路线:一条,是向游客展示道教文化、园林、艺术和古魏城文化的区域,山门→洞宾花园→古魏城遗址。

联动路线:永乐宫→广仁王庙→古魏城遗址→巷口寿圣寺砖塔→芮城城隍庙→九峰山

第七十七条展示设施

于山门两侧增设游客服务中心,限高一层,双坡悬山顶,仿明清建筑风格,为游客提供多功能服务。

在东区北部建立永乐宫数字展示中心,实现永乐宫建筑、壁画、彩画的数字化虚拟展示。

在宫内除宫殿区以外的区域设置坐凳,位置以不影响景观并保证人流路线通畅为原则,造型和色彩结合环境而设,简洁、适用且舒适,满足游人休憩需求。

增设残障人士服务设施,为其提供参观便利。

改善解说与导引设施,更换与永乐宫价值不符的现有展示牌和导引标识,要求造型和色彩与永乐宫环境协调,内容与展示主题相符。

增设导览触摸屏,为观众提供永乐宫及其相关文化信息以及全方位导览服务。

提供多语种服务咨询和多语种讲解,提供多语种智能化语音导览机。

发挥美术教育基地作用,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积极开展少儿主题活动。

第七十八条展示设施要求

展示设施包括展示系统设施、安全设施、必要的环境服务设施。

展示设施的外形设计尽可能简洁、淡化形象,缩小体量,材料、工艺选择要与文物本体有可识别性,并与环境和谐。

设施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应保证文物安全,避免对文物造成损坏。

第七十九条容量控制

开放容量以不损害文物、尽可能减小游客对文物造成不利影响,合理确定游客最大日容量、最大瞬时容量等游客承载量控制指标。

开放容量的测算综合考虑文物容载标准、观赏心理标准、生态容许标准和功能技术标准。

鉴于壁画的敏感性,限定各殿最大日承载量如下:三清殿 2014人,纯阳殿1960人,重阳殿1632人。

确定永乐宫瞬时容量约5344人次;日游人容量约16032人次;年游人容量约3206400人次。

加强监控,尤其对节假日和永乐宫“两节一会”期间游客数量的监控,日接待游客不宜超过最大开放容量的30%。如接近或超过容量限定值时,应及时采取疏导措施,同时实施其他辅助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丰富展示内容,加快游客在核心展示区的周转速度,创造条件吸引游客至其他展示区停留游憩,以有效分离、缓解压力。

第八十条传播系统

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媒体,向公众传播永乐宫的价值。

依托永乐宫网站,发挥网络传播的即时性、互动性、分众性、社群性以及全球化特性,实施遗产价值的广泛信息传播。

完善现场传播体系,通过直观的实物信息、口语信息、文字信息,达到传播价值的目的。

第八十一条旅游合作

依托芮城县和运城地区的旅游资源,加强遗产地之间的旅游合作,实施优势互补、客源互济,实现单体经营向组群化发展的转变,使之产生叠加效应,实现区域旅游业的共同发展。

第八十二条宣传

宣传目标:普及道教与文物保护相关的知识,广泛宣传永乐宫的遗产价值,提升其社会价值。

宣传内容:道教祖庭,壁画宝库,大元宫阙,洞宾花园。

宣传力度:利用社会各种媒体,向公众传播永乐宫。加强“两节一会”中对永乐宫的宣传。

宣传手法:编制适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人群的宣传品。借助媒体力量,使其成为保护、展示和传承永乐宫文化遗产的重要渠道,提升公众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责任感和参与度。

宣传标识:于新宫门前235米入口处增建“大纯阳万寿宫”石牌坊,发挥标识及导引作用。

第八十三条美术教育设施

发挥永乐宫的教育功能,拓展壁画教学、临摹教育,为美院学生、美术爱好者和中小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观赏、临摹地。

加大壁画研究、教育、临摹和实习力度,将西区设为壁画研究教学、临摹实习区,拓展壁画教育功能。

为便于实地观摩,在永乐宫东侧古魏城城址分布范围外100米处建永乐宫壁画临摹写生基地。基地建筑限高一层5米;陈列原大壁画的观摩室高度可适当增高至7.5米,均为双坡顶,灰瓦覆盖,仿中国传统建筑风貌,同时做好基地的绿化工作。

管理规划

第八十四条管理目标

全面落实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规定,加强遗产管理各个环节运行的规范化,引入高新技术手段,提高文物保护管理的科技含量。

创建风险监测、综合预报、提前预警、及时处理的保护管理工作模式,实现变化可监测、风险可预报、险情可预防、保护可提前的管理目标。

完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科学管理,确保永乐宫各项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推进信息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系统。

第八十五条管理机构

永乐宫文物保管所为永乐宫的保护管理机构,维持永乐宫壁画艺术博物馆牌子,直属运城市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局。

永乐宫文物保管所的岗位设置应符合保护、展示、利用和研究等工作所需,做好定岗定编工作,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鉴于永乐宫为公益性参观开放单位,建议将永乐宫文物保管所由公益二类恢复到公益一类,使其文物保护和研究工作经费得到保证,减少筹集资金的压力,全身心投入文物保护和研究工作。

成立永乐宫壁画保护实验室,加强对壁画的研究、监测和保护工作。

成立永乐宫景区旅游发展中心,承担永乐宫景区的招商引资和文化旅游发展工作。

建议相关部门创造条件,使永乐宫壁画艺术博物馆成为免费开放的博物馆,让广大民众接受道教文化、历史和艺术等全方位的熏陶,提高民众素质。

鉴于永乐宫壁画的重要价值和珍贵,宫殿区不实施免费开放,以减少因参观人数增加而对壁画带来的损坏。

继续延用现有办公用房,改善办公设备和设施。

第八十六条日常管理

1、保养维护

将保养维护及监测作为文物保护的常规工作,完善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

保养应分类、定期、按规范进行。重点保养灾害和损伤的多发、易发部位。

3、保证文物古迹和游人安全

对灾害及险情进行监测;实施保养维护工程;控制开放游人容量;一般性环境控制;协调周边关系,建立保护网络等。

4、提高展陈质量

尽可能阐释和宣传文化遗产的价值,引起公众的重视;延伸展陈内容,改进展陈手段,扩大展陈影响,提高社会效益,并在此基础上争取一定的经济效益。

5、加强档案管理,完成数字化存档工作

对现有档案进行动态续补。加强资料的收集,包括历史文献汇集、相关研究文集、现状勘测报告、保护工程档案、监测检查记录、开放管理记录等。

完成数字化建档工作。

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满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6、信息交流与共享

加强信息数据库建设和文化信息的交流与共享,进一步充实永乐宫网站内容,发布永乐宫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良好平台。

第八十七条管理办法

实现永乐宫保护的五个纳入,即“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实现文物保护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进一步完善保养维护制度和灾害监测制度。

建立《永乐宫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各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加大文物执法力度。

第八十八条公众参与

提倡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各项保护与管理活动中,注重普及教育。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永乐宫保护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建立职工对规划的认同感,并积极监督规划的实施情况。

通过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全社会对永乐宫的关心和支持,特别争取游客和周边居民的关心和支持,使公众认识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和支持之下。

第八十九条管理经费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永乐宫保护的经费支持。

保障经费投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完善财务与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加强文物运行经费的管理。

合理调配文物保护、研究、陈展与发展建设经费。

多渠道筹措经费来源,包括旅游开发、门票收入、发展特色旅游产品、社会与国际资助等。

永乐宫壁画艺术博物馆免费开放批准后,做好免费博物馆开放专项资金的管理。经费使用的重点放在改善陈列布展、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

六、学术研究规划

第九十条研究计划

加强永乐宫基础资料、史料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收集整理和研究,推进信息档案资料的数字化,为学术研究打好坚实基础。

积极开展与境内外有关单位的科研合作,吸引社会学术力量的介入,推进遗产研究的深度与广度。采取多种合作形式,扩大永乐宫的学术影响与知名度。

第九十一条研究课题

根据永乐宫文物的历史和现存文物实际情况,确定研究课题,建议针对以下课题进行研究:

价值:结合历史资料和碑碣资料的整理,深化永乐宫价值研究。

文物本体:对元代建筑时代特征、风格以及营造技术手法的研究;对元代壁画构图、内容、设色、艺术特征的研究;对彩画分布、构图、设色以及内容的分析研究。

文物保护技术:针对壁画、彩画以及石刻文物的病害状况,开展相应保护技术课题的研究。

搬迁:对搬迁工程进行综合研究,为今后保护技术的制定提供基础。

文物旅游:加强游客需求调查,开展区域文化旅游及可持续发展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道教人物研究,特别加强对吕洞宾及其传说的研究。

监测指标:依据保护需求,开展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控手段的研究。

第九十二条研究保障及学术出版

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落实资金与人员配备,为各项研究提供工作便利。

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各项研究给予指导。

整理已有以永乐宫为对象的历史、建筑、壁画、彩画、道教等研究成果,出版专项研究报告。

出版有关永乐宫文物研究、保护工程、整体搬迁等方面专业研究成果。

编辑出版有关永乐宫的通俗读物,多渠道宣传其文化和社会价值。

七、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第九十三条与《芮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的衔接

该规划在“城乡居民点体系职能结构规划”条款中,规划古魏镇的主导职能之一为以道教旅游业为特色的生态型旅游城镇,与本规划的展示利用目标一致。

该规划在“开发强度控制”条款中,将永乐宫周边地区规划为开发强度特别控制区,严格控制建设,与本规划关联文物古魏城遗址的保护范围管理规定一致。

该规划在“文物古迹用地”条款中,将永乐宫自外宫墙北、东、西以内,南至永乐北路与沿山路交汇处的用地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满足本规划对文物保护的需求,本规划土地性质的调整与此条款进行了衔接。

该规划在“绿地系统规划”条款中,将永乐宫东部规划为公共绿地,将永乐宫文物古迹用地与其东部的生产防护绿地四周规划为生产防护绿地,本规划建设环境整治措施与此条款进行了衔接。

第九十四条与《芮城县文化旅游总体规划》(2012-2030)的衔接

该规划在旅游功能分区条款中,规划芮城县旅游开发布局为“一带、两区、七景”,“大永乐宫景区” 为其中的二区之一。在“理念形象识别系统设计”条款中,规划以永乐宫为中心,道教宫观所构成内经图及吕洞宾成仙故事为主题,打造集宫观建筑艺术、道教文化、养生文化为一体的核心旅游区。

本规划的展示利用规划融入了上述规划内容。

八、分期实施规划

第九十五条分期依据

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原则及程序。

永乐宫现状评估结果,现状问题的严重性与紧迫性。

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

地方发展计划及财政可行性。

第九十六条规划分期实施计划

根据永乐宫保护工作的迫切性,本规划按照近期、中期和远期进行划分。

规划分期按照保护工作的轻重缓急和可操作性安排项目,做到均衡分布、任务适度、分期合理。

1、近期实施重点(2018~2020年)

完成《永乐宫保护规划》的编制、论证、报批和颁布。

完成壁画、彩画的数字化信息采集。

编制永乐宫壁画保护修复方案,并完成壁画的修复。

编制永乐宫彩画保护修复方案(含泥塑),并完成彩画的修复。

编制宫门、吕公祠、玄帝庙保护修缮设计方案,并完成维修工程。

启动元代建筑监测,对壁画进行连续监测。

完成鸟害治理。

完成西南角宫墙取直。

完成东便门、东掖门、西掖门改造。

完成宫内园林改善、整治以及树种和植物的优化。

完成宫内非文物建筑的维修、改造和利用。

完成宫内非文物建筑的现状整修和整治改造工程。

完成排水、电力、电讯、供热、厕所改善及建设。

完成防雷工程。

建立数字化展示中心。

展示利用设施建设。

展示服务设施建设。

游客服务中心建设。

完成复建逍遥楼。

增建石牌坊。

搭建石碑保护罩。

成立永乐宫壁画保护实验室。

成立永乐宫景区旅游发展中心。

按照规划要求设置保护范围界标。

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和数字化建档工作。

实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工程。

2、中期实施重点(2021~2025年)

文物监测。

完成地面整治和铺装。

完成宫内道路维修。

完成宫内环境整治工程。

完成园林区消防管道的铺设。

完成停车场生态改造。

开始壁画临摹写生基地建设。

文物保护研究及宣传教育。

档案资料的动态补充。

实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工程。

3、远期实施重点(2026~2035年)

文物监测。

永乐宫文保所职工住宅楼、敬东木器厂的搬迁和安置工作(根据《芮城县县城总体规划》的实施进度进行)。

文物保护研究及宣传教育。

档案资料的动态补充。

实施保养维护及监测工程。